2021-051涉及訴訟的進展公告
              上傳時間:2021-11-26

              股票代碼:600865             股票簡稱:百大集團           編號:臨2021-051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訴訟的進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容提示:

              1、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公司”)與杭州海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下稱“杭州海維”)等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目前處在一審和解階段

              2、上市公司所處的訴訟當事人地位:原告

              3、依據和解協議,預計對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潤將產生正面影響

              一、訴訟的基本情況

              公司與杭州海維、海徠(天津)生活服務有限公司(下稱“天津海徠”)、龔兆慶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一案,公司于2021年7月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詳見于2021年8月7日在《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披露的編號為2021-030號臨時公告。

              二、訴訟的進展情況

              為盡快收回欠款、解決爭議,經咨詢律師意見,公司與各被告以及張曉玲于2021年11月24日簽署《和解協議》,具體內容如下:

              1、 杭州海維同意在2021年12月31日前分期付清其欠付的租賃相關費用。

              2、龔兆慶及張曉玲夫婦為杭州海維在《和解協議》及《租賃合同》項下所有付款義務及違約責任向公司提供連帶保證擔保及股權質押擔保。

              3、在杭州海維付清目前已產生欠款、且新增擔保措施辦理完成的前提下,公司同意繼續履行《租賃合同》,放棄向杭州海維主張訴訟要求的違約金。后續,各方應按照原《租賃合同》及《和解協議》的約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

              4、若杭州海維后續一年內及時足額履行《租賃合同》項下各項義務,公司同意解除龔兆慶、張曉玲股權質押措施。如杭州海維未付清欠款或未按時提供擔保措施的,則視為杭州海維再次根本違約,公司有權直接解除合同,要求杭州海維按現狀無損返還租賃物,及向杭州海維主張合同約定的各項違約責任。

              5、《和解協議》經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即生效。各方同意以《和解協議》為基礎,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出具《民事調解書》。

              三、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等的影響

              通過簽署《和解協議》,公司可加快收回欠款,推進爭議解決,預計將會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產生正面影響。但因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調解書,存在杭州海維不執行《和解協議》導致和解失敗的風險,屆時公司將依法通過合理措施維護合法權益。 

              公司后續將按照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發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媒體《上海證券報》、《證券時報》刊登的正式公告為準,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百大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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